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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青年壯志 — I AM THE BOSS」資助計劃
1. 計劃簡介
為支援有志創業的18-35歲香港青年,在民政事務局青年發展基金的撥款下,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推出「青年壯志-I am the boss」資助計劃。計劃亦得到本會榮譽會長林龍安先生透過中出慈善基金贊助150萬元作為資助配對。
每組成功申請的創業者將獲資助最多45萬創業資金,及獲提供各種的培訓、顧問服務,助其增值以進一步準備開展 / 營運自身業務,創業者亦將獲本會按其需要提供營商導師給予專業意見。
2. 計劃宗旨
啟發和培育青年人的創業精神,協助他們在創業過程中得到支援並與工商界人士接觸交流,吸收寶貴的知識和經驗。
3. 申請資格
‧申請人及其合夥人必須為18至35歲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持有人(以報名截止日期為準); ‧申請人及其合夥人必須為共同申請人,提出申請時,必須沒有破產或涉及破產程序 ; ‧將營運之公司必須尚未開業,計劃於香港註冊; ‧此計劃由民政事務局青年發展基金及中出慈善基金資助,如申請人已獲其它青年發展基金「創業配對基金」資助機構的資助金,本會將不會接納申請。
4. 申請手續
‧所有申請人須填妥及遞交「青年壯志-I am the Boss」之資助申請表; ‧創業計劃書及預算 (所有申請人必須在創業計劃書內簽署 ) ; ‧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副本; ‧住址證明 ( 申請時三個月內 ); ‧學歷及工作證明副本; ‧申請人曾經營之公司之簡介及商業登記副本(如有) 。 ‧申請者遞交申請時,必須如實填報有否向其他獲批資助的申請機構提出申請,並應提供相關的資料; ‧申請者遞交申請時,必須如實填報所有除「青年壯志-I am the Boss」之資助以外的財政資助。如向本會提出申請並獲批出資助,並再接受其他資助,亦須適時如實呈報。
5. 評審準則
以以下方面評估成效表現,甄選合適的申請人接受評審團面試。主題概念;
‧原創性和創新能力; ‧行業前景及市場分析; ‧財務及成本控制; ‧管理及發展策略; ‧銷售渠道; ‧公司之可行及可持續性; ‧所有申請人必須出席評審團面試,其申請方獲考慮。
6. 申請方法及須知
申請表及細則,請在此下載。 填妥之申請表格、創業計劃書及相關文件,須以郵寄方式(以郵戳日期為準)或親身於截止日期下午5時前遞交至:
香港德輔道中287-291號長達大廈7樓 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 青年發展基金「創業配對基金」 「青年壯志-I am the boss」申請書
所有遞交之文件均不獲退回,請申請人自行複印備份。所呈交之資料,只用作「青年壯志-I am the boss」之審批申請用途。任何一份報名資料內有資料欠缺將不獲處理。
7. 截止日期
第一期申請:2017年4月1至5月15日下午5時前
第二期申請:2017年5月16至6月30日下午5時前 請於以上截止日,以郵遞方式或送到本會遞交申請表:
1.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正本及電腦檔案 (MS Word)格式儲存;
2. 上述附加資料及證明文件的正副本各一份。
8. 審批期及批核
2個月審批。獲批核成功之後四至六個月內提交新成立公司的銀行戶口。
9. 資助款項及還貸安排請參閱申請須知內之詳細內容。
10. 查詢
電話︰ 2544 8474 傳真︰ 2581 4979 電郵︰ info@hkciea.org.hk
免責聲明
‧申請表必須以此網站下載的表格為準,請以紙張印出並遞交已簽署正本。 ‧申請人不得擅自修改表格上的條文及條件。 ‧本會拒收擅自修改之申請表。 ‧提供虛假或不準確的資料,又或隱瞞重要資料,會使申請無效 ‧如蓄意虛報資料或隱瞞任何重要資料,申請即告無效,所獲批的資助將停止發放,已支付的款項亦須全數退還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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